第145章 我犯的可能是幼奸罪(1/6)
以后几天,侯岛得到了令他吃惊的消息:那个14岁的小姐其实就是云南某偏僻山区的小学生,那男就是她的小学老师。警方经过调查,发现那男
控制着一个卖
团伙儿,除了那个14岁的小姐外,还有5个与她年龄差不多的
孩,由那男
的老婆,同是小学教师的朱某控制着。
警方一举获这起拐骗幼
卖
案后,遇到了新的难题。此前警方悬赏5万捉拿提供线索的
,而且这次提供线索的
竟然是与小姐发生纠纷的嫖客,因为如果没那场
力冲突,警方是不可能抓到那伙儿
的!对于镖客,这5万元悬赏费是该给,还是不该给呢?给,等于给警方脸上摸黑;不给,举报线索的嫖客可能向司法机关提出上诉,因为不能因为他违小法就忽视他立下的大功劳,而且且警方还会背上不讲信誉的声名,下次悬赏对没
举报。
在警方左右为难对,有好事者将这消息公布到了网上,并设置了辩题,让网民讨论一下该不该不给这笔奖赏费。
不讨论不要紧,一讨论的话,拐卖幼卖
问题,嫖娼问题,给不给悬赏费问题炒成了一锅粥。
侯岛上网对,看到这些消息都感到非常害怕。因为有网民留言:根据相关法律,与未满14周岁的少发生
关系,无论
方是否同意,一概论以幼
罪。在此事中,警方应该详细地查一查那个小姐有没有满14周岁,那个嫖客知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……
这社会虽然较以前民主了不少,但像这种况还是有话语权的
说了算的。什么是事先知道她不满14周岁?什么是事先不知道她尚未满14周岁?你看到她那年轻,怎么不去问一下?这些拉起皮来,涉及的事就多了起来。而且那些有话语权的
大多是不愿意与你扯皮的,他们认为是怎样就按照怎样判,否则不停地杜皮,还有完没完啊……
侯岛想到这些,不由得心里寒战起来:万一有趁机在中间说两句不利于他的话,将他的“前科”抖出来,到对他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也是知道,他知道她未满14周岁也是知道,一纸判书下来,强
幼
,坐牢去吧!
侯岛在惊吓之余,找了红茶仙子,对她说:“现在想起来,那次被警察抓获的事有可能特别严重。你说我该怎么办?”
“怎么办?冷静,动脑筋!”红茶仙子很平静地回答说。
“悔,我也搞不懂,最近怎么的!麻烦重重!真心真意给曼曼做辅导,却出了那档子事!全身痛苦去轻松下,却又遇到宰的事,却又因冲突被警方抓去了……侯岛摇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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